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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亿投资者说明会:将追讨涉优道案资金 资产注入正在商谈中

专题:*ST新亿

为解释说明公司破产重整的情况和相关问题,*ST新亿(600145)于7月5日下午于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说明会。7月6日,公司在公告中披露了说明会的具体问答情况。

已报案追讨涉优道案资金

对于公司在重整过程中争议较大的涉及上海优道案的债务,有投资者询问公司确认上海优道案债务的依据。对此,*ST新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庞建东表示,重整中确认上海优道债权的依据是贵州国创与上海优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以及四家合伙企业募集7.46亿元资金进入贵州国创账户的事实。上海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总队委托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四家合伙企业提供的资金汇入贵州国创账户的汇款凭证以及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也都印证了7.46亿元资金募集进入公司的事实。

有投资者提出:“在7.46亿元资金转入转出都没有完整记录情况下,为什么在债权人讨债的时候公司要扛下这笔债务,是否显得过于主动,感觉不符合常规?”庞建东回答:重整中,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材料,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塔城中院依法裁定确认相关债权。

也有投资者问及,公司已经确认优道下属募集的部分资金被原董事长周剑云等人非法使用情况下,是否要放弃追讨的权利?庞建东表示,公司绝对不会放弃追讨的权利,7.46亿元资金募集进入公司后,其使用属于公司内部事务(包括被原公司董事长等人非法使用),其使用的结果(包括不适当使用)应由公司承担,只要7.46亿元未被四家合伙企业使用,新亿股份也未向四家合伙企业进行清偿,四家合伙企业的债权就依然存在。公司已根据初步掌握的证据材料向塔城市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时任法定代表人周剑云的刑事责任,并对涉案资金进行追回。

正在商谈资产注入

有投资者向公司追问,重整计划是否体现对中小股东的利益的保护?对于这一问题,庞建东给出了几点意见。

庞建东认为,公司在进入重整程序前已经资不抵债,股东权益已经为负数。当公司因资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的情况下,公司所有的资产首先应用于偿还债务。在债权没有全额受偿的情况下,股东的权益就不具备实现的条件。通过重整消除了公司破产清算的风险,使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正数,是对股东权利的最大保护。

他还称,“*ST新亿无论是从重整后给股东留存的市值,还是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与重整前的亏损相比是极大的改善。超日股份(现更名为”协鑫集成“)和*ST新亿不仅重整前的情况类似,重整计划的制定和内容也类似:超日股份转增股本16.80亿,*ST新亿转增股本11.13亿;超日股份重整投资人认购价格是0.8元/股,*ST新亿重整投资人认购价格是1.45元/股;重整后超日股份每股净资产增加0.65元/股,*ST新亿重整后每股净资产增加4.33元/股;超日股份重整后公司结存资金1.13亿元,*ST新亿重整后公司结存资金6.47亿元;同超日股份破产重整案相比,公司股东的利益都得到了明显的保护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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