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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调整重组方案 或对上市公司更有利

【摘要】停牌已超过一个月的豫能控股(001896)于昨日晚间发布了调整后的重组方案,并于近日复牌。重组报告书较公司去年11月首次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预案进行了调整。(新华网)

专题:豫能控股

停牌已超过一个月的豫能控股(001896)于昨日晚间发布了调整后的重组方案,并于近日复牌。重组报告书较公司去年11月首次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预案进行了调整。依据公告,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本次重组注入资产的评估方式由收益法变更为成本法,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和交易价格由原方案的50亿元下调为37.8亿元;二是发行价格由原来的11.65元/股下调到9.46元/股,与此同时,预计发行总股份也由原先的4.3亿股下降到现在的4.04亿股;三是基于对公司股价被低估的判断,大股东河南投资集团增加了认购比例,认购比重由原来的50%提升到了59%,而对社会发行的比重则由原先的50%下降到了41%;四是由于资产评估方式由收益法变更为成本法,公司按相关规定取消了盈利预测和补偿承诺。

调低收购价格 夯实注入资产

根据新披露的重组方案,本次豫能重组拟收购的资产并未发生变化,仍为鹤壁同力97.15%股权、鹤壁丰鹤50.00%股权和华能沁北35.00%股权三项发电资产,但收购价格较预案发生较大变化,资产评估价格从50亿元降低到37.8亿元。在原重组预案中,三项发电资产的评估增值分别为44.09%、94.56%、95.72%。而在调整后的重组方案中,三项发电资产的评估增值分别为57.7%、43.36%、23.45%。因此,资产还是那个资产,收购价格的下调对豫能控股及其股东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利益让渡。

从长期来看,因煤电联动导致的上网电价暂时下调并不会标的资产的资产质量和长期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有专业人士认为,从实质上讲,由煤电联动因素触发的对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大幅下调对上市公司来讲应该是有利无害的,因为中国的煤电联动机制早在2004年就开始存在,今天可以因为煤炭价格下滑而下调上网电价,明天也有可能因为煤炭价格上涨而上调上网电价。

从另一个角度讲,电价下调也不必然会导致发电企业的当前业绩下滑。对于发电企业来说,上网电价下调的部分负面影响可向上游煤炭产业传导,实际影响并不如表面看上去那么大。例如,河南省发改委2013、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均下调了上网电价但根据豫能控股公开数据,其毛利率却呈现出逐年上升态势,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9月份毛利率分别为21.29%、26.88%、36.42%,其经营业绩非降反增。毫无疑问,大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此次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将拟重组注入的重组资产的估值由原来的50亿元调整为,37.8亿元,也是出于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负责和有利上市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属于负责任的表现。

除发改委下调电价外,2015年12月底开始,受大盘行情持续快速下跌的影响,豫能控股二级市场股价也大幅下跌,股价跌幅超过30%。依据11月份公告的重组预案规定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当深证成指或深证公用事业行业指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相比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7月31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5%,或公司股票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价相比于本次发行价格跌幅超过5%,上市公司有权召开董事会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为适应国内股票市场的新形势,豫能控股此次将发行价格从此前的11.65元/股下调为现在的9.46元/股,将更有利于重组增发事项的顺利完成。由于拟注入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和增发价格都有所下调,相应的发行总股份也由原来的4.3亿股调整为4.04亿股。在注入资产不变的情况下,发行股份的减少有助于提高发行后的每股收益。

大股东调高认购比例

本次方案调整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在全部拟发行股份中,向大股东河南投资集团定向发行股份的比例由原方案的的50%增加到了现在的59%,而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比重则从原方案的50%降低到41%。

有证券分析人士认为,河南投资集团作为豫能控股的控股股东,对无论是对上市公司还是对本次拟注入的标的资产的了解程度都远高于普通投资者,方案调整后,大股东大幅提高发行股份的认购比例,充分体现了其对豫能控股本次增发价格估值的认可,也从侧面反映了豫能控股现有的二级市场股价可能正处在价值投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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