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股票>正文内容 多项私募自律办法酝酿在途 资管机构“外包业务”或受冲击

多项私募自律办法酝酿在途 资管机构“外包业务”或受冲击

专题:办法冲击多项机构

目前处在制定过程中的私募监管新规包括《投顾办法》、《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私募基金外包业务管理办法》、《基金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四项。上述制定中的多项规定正是监管层勾勒私募基金“7+2专项自律规则体系”的后续组成部分,而这一自律体系的搭建,也将成为下半年私募基金监管的重要工作。

有关私募基金的监管动作处于正在进行时。

8月5日,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2016 深港通策略研讨峰会”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私募基金部总监董煜韬透露,目前监管层针对私募基金监管着手搭建的“7+2专项自律规则体系”正在加速完善。

在这一体系形成过程中,除目前已公布规定外,监管层还在着手拟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下称《投顾办法》)等四项更加具体的监管细则。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多项规定将对私募机构的投顾、外包、托管等多类业务带来新的变化;而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公募人士处获悉,监管层还拟对中基协的会员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对会员进行分类与调整。

据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监管层有可能在新的《投顾办法》等新规中,提高私募机构参与投顾业务的准入门槛,提高了私募机构同券商、信托、基金子公司等持牌机构,以投顾的形式开展产品外包业务的合作难度。

多项办法酝酿在途

据董煜韬透露,目前监管层仍在就私募监管框架的勾勒制定多项细则。

“实现这个(自律监管)过程要有配套的自律规则体系,已经发布了一些自律规则”,董煜韬表示,“接下来中基协正在抓紧制定《托管办法》、《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从业人员办法》等。”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目前处在制定过程中的私募监管新规就包括《投顾办法》、《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私募基金外包业务管理办法》、《基金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四项。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