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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特钢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暂停融资”议案在列

专题:东北特钢

7月20日上午9点,东北特钢“15东特钢CP001、CP002、CP003”三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如期在辽宁大连举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参与会议的机构人士处了解到,会议讨论的议题的确包括此前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的《关于要求交易商协会全面暂停辽宁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对东北特钢公开谴责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证监会、银监会、发改委暂停辽宁省政府及企业融资并倡议所有金融机构全面停止购买辽宁省政府及辽宁地区债券的议案》。

会议议案显示:15东特钢CP001于3月28日违约至今未能解决,期间东北特钢到期债务融资工具相继违约,辽宁省政府及大股东国资委不作为,市场影响不断恶化。在此,为保障投资人权益,15东特钢CP001、CP002、CP003持有人要求交易商协会全面暂停辽宁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公开谴责东北特钢,并提请证监会、银监会、发改委暂停辽宁省政府及企业融资并倡议所有金融该机构全面停止购买辽宁省政府及辽宁地区债券。

此前已有媒体就这一议案进行了报道。不过随后,上述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国开行澄清称,“国开行议案倡议三会暂停辽宁省政府以及辽宁地区企业融资”的报道不实,国开行作为中介机构,本身不具备提起议案的职能和权利。不过记者注意到,国开行的澄清仅仅是表明自己不具提起议案的职能和权利,但并未直接否认上述议案的存在。

7月18日晚,东北特钢公告称,2015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5东特钢PPN002)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在此之前,东北特钢已经连续爆出6次债券违约。其中就包括国开行主承销的上述三期短期融资券。

据公开公告统计,自3月28日起,东北特钢先后有7只债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所涉发行规模共计47.7亿元。

上述参会机构人士提供的议案显示,本次第三次持有人会议议案共提出六大议题,除此前备受关注的《关于要求交易商协会全面暂停辽宁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对东北特钢公开谴责的议案》、《关于提请证监会、银监会、发改委暂停辽宁省政府及企业融资并倡议所有金融机构全面停止购买辽宁省政府及辽宁地区债券的议案》两大议题外,其他议题还包括:

《关于要求交易商协会对东北特钢开展违规自律调查的议案》、《关于向东北特钢派驻进驻组,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的议案》、《关于要求东北特钢披露2015年财务报告、2016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最新的资产受限、抵质押、冻结及诉讼等相关情况的议案》、《关于各期债券投资人成立债权人大会,选取债权人代表开展后续法律诉讼等相关工作的议案》。

议案显示,债权人大会拟设5名常任代表,其中3名由当期债券持有份额排名前三的投资人组成,主承销商选派一名代表,其他债券持有人可自愿或以共同推选方式选择一名代表。后续法律诉讼、债务追偿等相关工作主要由大会常设代表具体负责,重大事项须经债权人会议讨论并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持有人通过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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