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股票>正文内容 证监会:对欣泰电气实施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启动强制退市程序

证监会:对欣泰电气实施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启动强制退市程序

【摘要】证监会对欣泰电气处罚决定,欣泰电气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或将退市。

专题:欣泰电气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启动强制退市程序,欣泰电气退市后将不得重新上市,发行人股份将被采取冻结或限制减持措施;承销券商兴业证券5.5亿先行赔付。

欣泰电气7月7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除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外,对温德乙、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深交所将自公司股票复牌30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自7月12日起欣泰电气股票复牌交易的30个交易日期间,证券简称将调整为“*欣泰”,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不变。

附公告全文>>>欣泰电气: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报道】

兴业证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临2016-082),因涉嫌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6年7月8日,公司及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电气”)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翔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6〕70号),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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