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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促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

【摘要】国务院发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严格实施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推动企业压减过剩产能、开展国际合作,实现转型升级;将支持符合条件的有色金属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进行股权融资,将鼓励金融机构研究支持有色金属商业收储。研究通过保险补偿机制支持有色金属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中国政府网)

专题:国办发文促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

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有色金属工业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近年来,我国有色金属工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不断增强,实现了较快发展。但与此同时,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影响,有色金属市场需求低迷,有色金属工业长期积累的结构性产能过剩、市场供求失衡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制造强国的决策部署,推动有色金属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化解结构性过剩产能,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扩大应用消费市场,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吸引生产要素向有前景的领域聚集。强化市场倒逼机制,促使过剩产能和不具备竞争力的产能主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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